尊龙凯时|平山绫|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尊龍凱時app平台官網尊龍凱時 - 人生就是搏!尊龍凱時人生就是博!尊龍凱時app下載上海景點尊龍天文學《福建省支持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政策清單》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相關設區市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市級支持政策清單。

  (一)由地方財政資金為主投入,按期落實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所需資金,確保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所需資金閉合,不留缺口,不新增地方債務風險。

  (二)在區域醫療中心開始運營後的一定時期內(不超過5年),對因業務量不飽和導致的經營性虧損,按輸出醫院選派到區域醫療中心服務專家和業務骨幹的數量和工作情況等因素給予適當運行經費補貼。創新財政保障方式,逐步與床位和人員編制數量脫鉤。

  (三)對符合條件的區域醫療中心託管公立醫院長期債務進行鎖定和剝離,由各級政府有針對性地指導相關醫院提出債務化解方案,逐步化解歷史債務,確保區域醫療中心卸下包袱、輕裝上陣。

  (四)鼓勵優質商業保險機構、醫藥企業等發揮產業鏈優勢,以戰略合作、購買服務、業務外包等方式,參與區域醫療中心建設。

  (一)統籌考慮區域優質醫療資源發展需要,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採用劃撥、出讓等方式,充分保障區域醫療中心及其附屬配套(交通)建設用地。向城市週邊遷建或新建的區域醫療中心項目,對緩解區域患者就醫外流、優化區域醫療資源配置發揮顯著作用的,省級政府在建設用地指標方面給予優先保障。

  (二)根據區域醫療中心的需求特點,允許符合條件的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預留科教用地平山綾,保障科研教學場地和設備、科研實驗平台、生物樣本庫等各公共平台建設及相關進修實習人員生活等配套設施建設用地。

  (一)鼓勵和支持區域醫療中心各類高層次人才積極參加我省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省引才“百人計劃”“雛鷹計劃”“創新之星”等人才項目。(1)《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試行)》規定,高層次人才到崗落地後,按三個類別一次性給予用人單位安家補助平山綾。其中從國內引進的,分別按100萬元、50萬元、25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2)入選省引才“百人計劃”的,分別給予特級人才700萬元、入選團隊300萬元、海外人才200萬元、國內人才100萬元補助。(3)入選我省特級後備人才遴選和支持項目的,在享受高層次人才相應待遇的基礎上另給予500萬元支持平山綾。(4)入選“雛鷹計劃”青年拔尖人才項目、“創業之星”“創新之星”人才遴選和支持項目的,在高層次人才相應待遇基礎上另給予200萬元支持。

  (二)對區域醫療中心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的人才,及時認定為相應類別福建省高層次人才,並享受相應支持政策。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中小學和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5〕34號)精神尊龍凱時,解決高層次人才子女在當地中小學、幼兒園就學問題。協調解決符合條件的醫療人才落戶、住房保障、配偶工作、人才獎勵補貼、不落戶情況下輸出醫院長期派駐資源輸入地員工及其陪同支援直系家屬的雙城就醫的醫保互通等問題。

  (三)在我省醫療衛生類引進生安排方面,給予區域醫療中心更多支持和傾斜。從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協和醫學院、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等高校選拔醫療衛生類引進生到省內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到崗後博士直評並聘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尊龍凱時,碩士直聘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不受用人單位崗位總量和設置的限制,同時,給予專項獎勵補助:來閩第1年給予博士8萬元、碩士5萬元獎勵補助;來閩7年內在閩首次購房(含人才公寓)的,在來閩2年後與醫院正式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後,給予博士50萬元、碩士40萬元購房補助;第3年至第7年每年給予博士10萬元(合計50萬元)、碩士7萬元(合計35萬元)生活補助。

  (四)支持區域醫療中心引進台灣人才。根據《福建省引進台灣高層次人才“百人計劃”遴選辦法(試行)》規定尊龍凱時,對入選者在原項目資金支持基礎上由省級人才專項經費追加補助至200萬元(視同政府獎金)。根據“海峽博士後人才資助交流計劃”有關規定,對台灣來閩從事博士後研究的人員,給予兩年最高50萬元經費資助。

  (五)支持區域醫療中心柔性引才。鼓勵區域醫療中心採取項目合作、聘請顧問、合建智庫等形式開展柔性引才。對在輻射帶動區域能力整體提升、加強臨床學科能力建設、促進骨幹人才培養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區域醫療中心和個人給予獎勵。

  (六)支持我省區域醫療中心的高層次人才和青年優秀人才赴國(境)外開展訪學研修、技術攻關、交流合作等,進一步提升學術技術水平。

  (三)支持區域醫療中心根據運營發展需要,自主設置科室,報省級衛生健康部門備案。區域醫療中心按照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自主設置本單位的各類具體等級崗位及聘用條件,擇優聘用人員。對崗位急需且確有真才實學、工作業績突出的人員,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破格聘用。

  (五)對中心建設急需的人才納入我省年度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予以支持,符合目錄的高層次人才可直接考核聘用,並按規定享受相應人才待遇。

  (六)引進人才薪酬可以採取協議工資等形式,進一步落實“兩個允許”有關政策舉措,允許區域醫療中心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優化績效工資分配方式,根據內部考核評價結果合理確定醫務人員薪酬水平。

  (一)在診療支付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區域醫療中心正式運營三年內,危重疑難病症的醫療費用單列結算,科學核定醫保考核指標。

  (四)探索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區域醫療中心間的平等協商機制以及“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和風險分擔機制,醫保基金預算額度按規定保障區域醫療中心業務開展。

  (五)允許區域醫療中心作為採購主體與高值醫用耗材生產企業開展議價,按規定在省級藥械採購平台進行線上採購,接受有關部門監管;允許探索跨區域聯合採購,確保採購價格低于省藥品集中採購平台參考價格;在省級醫保信息系統中對實際採購價格給予相應保護。

  (六)區域醫療中心的醫療服務價格由所在地醫療保障部門實行屬地化管理。對區域醫療中心重點發展的優勢學科、優勢項目,以現行醫療服務價格為基礎,由所在地醫療保障部門按照適當傾斜的原則調整制定價格;區域醫療中心從輸出醫院引進的醫療服務,特需及新增項目由所在地省級醫療保障部門按照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等有關規定執行,試行期內新增項目由區域醫療中心自主定價,特需項目由區域醫療中心自主定價,試行價格不得超過輸出醫院價格。當地政府引進的高水平醫療機構為邀請方,受邀方為省外或境外醫療機構的,遠程會診及遠程診斷由邀請方根據受邀方醫療機構水平自主定價。

  (八)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和區域醫療中心共同開發針對特需醫療、創新療法、先進檢查檢驗服務等的保險產品,省級政府對符合條件的保險產品給予保費補貼等必要政策支持。

  (一)根據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需要,優先審批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並積極向國家申請甲類大型醫用設備單列規劃配置指標。

  (二)在地方債使用、協調區域內金融機構低息或貼息貸款、大型設備採購論證及配置許可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三)允許輸出醫院院內制劑(含代加工制劑)和器械在有關區域醫療中心範圍內依法調劑使用,研究制定專項管理辦法。

  (一)支持區域醫療中心申報國家級科技研發創新平台。參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高水平科技研發創新平台建設發展六條措施的通知》(閩政辦〔2016〕19號),對新認定的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每家給予補助8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福建分中心,根據國家下達的經費給予適當補助費,最高可達500萬元。

  (二)支持區域醫療中心引進高水平的重大研發機構。符合條件的,按其新增研發設備儀器實際投資額的50%予以資助平山綾,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研發機構的,最高資助可達3000萬元,設立非獨立法人研發機構的,最高資助可達2000萬元。特別重大的,可按“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扶持。對引進落地後成效顯著的重大研發機構,經考核評估,再按其執行期新增研發設備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績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三)支持區域醫療中心建設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級醫學研究院和省級重點實驗室。參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高水平科技研發創新平台建設發展六條措施的通知》,對新認定的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級醫學研究院、省級重點實驗室,每家給予支持200萬元。

  (四)經績效評估運行良好的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連續5年尊龍凱時,每年給予100萬元的運行費用補助尊龍凱時,並鼓勵設立首席科學家,每年給予首席科學家50萬元工作經費;對評估良好的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福建分中心、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級醫學研究院、省級重點實驗室,連續3年平山綾,每年給予30-50萬元的運行費用補助。

  申報,以各類省級科技計劃、科技創新平台項目支持區域醫療中心開展相關研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支持。

  與省內外高水平高校和醫院聯合開展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活動尊龍凱時,聯合申報省科學技術獎和國家科學技術獎。對以區域醫療中心福建單位為主體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的,可由省級財政按照獲得的獎金的一定比例給予匹配獎勵。

  (八)將區域醫療中心建設納入地方健康產業、健康科技創新、戰略性新興產業等專項基金支持範圍,合理拓展產業基金支持範圍,提高資金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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